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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版《明史》·虞谦传 原文

虞谦,字伯益,金坛人。洪武年间,由国子监生升为刑部郎中,出任杭州知府。

  建文年间,虞谦请限制僧道占田数量,规定每人不能超过十亩,多余部分便平均分给贫民。皇上听从了。永乐初年,他被召为大理寺少卿。当时有诏书说,建文年间曾上奏改革旧制的人,现在都要当面向皇上陈述清楚。虞谦于是陈述上述这件事,并请罪。皇上见虞谦害怕,便笑着说:“这不过是秀才批判道、佛而已。”将他放过不问,但僧道限田的规定还是被废除了。都察院讨论欺骗之罪,请准予照洪武年间公布的条例枭首示众。虞谦上奏说“:近来奉诏书要依律断罪,欺骗之罪应判杖打流放,枭首不是诏书之意。”皇上听从了。天津卫仓库失火,烧掉粮食数十万石。御史说是主管的人盗用多了,所以烧仓以掩盖罪迹。逮捕了近八百人,有一百人应判死罪。虞谦说处罚得过滥,结果他们得以减罪。

  七年(1409),皇上北巡,皇太子上奏虞谦为右副都御史。第二年他与给事中杜钦巡视淮安和凤阳,到达陈州灾区,免除该地田租,赎回百姓所卖的子女。第二年,虞谦请求赈灾,太子对他说“:军民极度困敝,而卿等还从容陈请,那汲黯算什么人?”

  不久,命虞谦督管两浙、苏州、松江等府粮米,输运到南、北两京和徐州、淮安。富民贿赂有关官员,他们都得运到近地,而贫民多要输运到远地。虞谦建议分为四等:丁多粮最少的运到北京,次少的运到徐州,人丁和租粮相当的运到南京和淮安,丁少粮多的就存留本土。百姓赖此得到便利。他又说:“徐州、吕梁二洪,行船多被阻,请在每洪增加二百名挽夫,每月供给粮食;另拨给一百头官牛,闲暇时听任百姓使用耕作,大船来时,便用来挽船。”人民都觉得方便。他曾监督运木材,当时服役的人严重染上瘟疫,虞谦下令遣散处理,才控制住了瘟疫。不久,他偕同给事中许能巡抚浙江。

  仁宗即位后将虞谦召回,改任大理寺卿。当时吕升任少卿,仰瞻任寺丞,而虞谦又推荐严本任寺正。皇上正慎重于用刑,虞谦等人也都悉心奏请,依罪定刑。凡是法司和各地上报的案件,虞谦等人都再四审查,力求其平正。他曾对人说:“他们无憾,我也就无憾了。”他曾响应诏令,上书议论七个事项,都切中时务。有人说他上奏言事不密,向外人示恩买好。皇上怒,把他降为少卿。有一天,杨士奇奏事完毕后,还不想退下。皇上问:“你还想说什么?不是为了虞谦吧?”杨士奇便从头到尾论说虞谦冤枉,并说虞谦历事三朝,很得大臣之体。皇上说“:我也后悔那么做。”于是命令他复职。宣宗即位后,虞谦说:“按照旧制,犯了死罪的人,要罚终身服役。现在犯人所犯罪行不等,应依罪行轻重划分服役年限。”回报说可行。宣德二年(1427)三月,他在任上去世。

  虞谦仪表俊美,风采凝重。工于诗画,对自己的才华很自负。工部侍郎苏瓒,为人精鄙猥亵,却位居虞谦之上,虞谦因此常怏怏不乐,人们因此觉得他气量过于狭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