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版《明史》·汤宗传 原文
汤宗,字正传,浙江平阳人。洪武末年,由太学生升为河南按察佥事,后改到北京任按察佥事。建文时期,他上奏说有变故,他说按察使陈瑛接受燕王邸的金钱,有异谋。诏令逮捕陈瑛,发往广西安置,而升汤宗为山东按察使。因犯有过失,他被降为刑部郎中,又出京任苏州知府。苏州连年水灾,人民流离,拖欠的租税达一百余万石。汤宗通告富民出米代为交纳。富民知道他爱民,不出三个月便交纳完毕。
永乐元年(1403),有人说他坐视水患不管,将他逮捕下狱,贬到禄州任通判。因黄淮的推荐,他被召为大理寺丞。有人说汤宗曾揭发成祖在潜邸时的事。皇上说“:帝王唯才是用,何必论旧嫌?”当时外国朝贡使者病死,使者的随从人员说是医生杀死了他。结案后,汤宗看过案情记录叹道:“医生与使者有什么仇,有什么理由要杀他?”他于是为医生辩白,使他被放了出来。不久他受命赈济河南饥荒,回来后代理户部事务。解缙入狱时,牵连到汤宗,被判关了十几年。仁宗即位后,汤宗得复官,再升为南京大理寺卿。宣宗初年,他到山东清理军事,正值久不下雨,汤宗极力陈述民间饥馑困敝的情况。皇上为此免除山东的租税徭役,停罢不急的事项。宣德二年(1427)汤宗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