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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八十三 大中祥符七年(甲寅,1014) 原文

起真宗大中祥符七年七月盡是年十二月

  秋七月丁亥,涇原路都鈐轄曹瑋言:「昨鎮戎軍報北界萬子集人馬謀為鈔掠,尋遣瓦亭寨駐泊都監、殿直、閤門祗候張仲達,指揮使、御前忠佐馬軍都頭張捷,殿直李道率兵屯石門。仲達洎捷擅過石門,與賊戰於天麻川,道隨眾策應,戎人乃遁,仲達中流矢死。」詔劾捷違命深入之罪,降隸軍頭司散指揮使。賜道奨詔。錄仲達子為三班借職,賜名顯忠。瑋又言:「渭州廣銳蕃落兩指揮將士殺賊於天麻川,斬首數十級,割耳鼻百餘,獲其鎧甲鞍馬。又魏埋等族掩擊戎寇,殺其酋帥,斬首千餘級,獲馬八百匹,鎧甲稱是。」

  戊子,知開封府王曙言:「本府解送舉人,承前每場以姓名及奏牒送府印,頗涉漏泄。自今望給奉使一印。」從之。

  己丑,有司言:「坊州軒轅廟,請約唐明皇帝之制用祝文,稱聖祖號,自稱嗣皇帝臣某敢昭告,禮料不用葷血【一】。」詔可。

  庚寅,復以戶部尚書陳堯叟為羣牧制置使。

  以前望都縣尉吴致讓知堂陽縣,前池州司理參軍徐待問知隰州,賜錢五萬。致讓等先陷契丹,自拔來歸,故奨之。其後數有歸者,皆授官賜物。

  辛卯,以益州路轉運使、兵部員外郎趙禎為工部郎中,梓州路轉運使、殿中侍御史寇瑊為侍御史,仍加一階,以饋運之勤也。

  開封府考試舉人,舊例試官更互封彌卷首,直集賢院楊侃等請別差官,從之。

  左神武統軍、檢校太師錢惟治卒。上聞其子孫甚眾,婚嫁闕乏,特詔優其賜賚。因問向敏中曰:「是家欲詔葬否?」敏中對曰:「羣臣家貧者,頗憚官給喪事。」乃詔罷詔葬。初議贈官,敏中援統軍陳承昭、孟屷例,當得東宮保傅。上以惟治忠孝之後,特贈太師,錄其四子,並外弟、子壻、親校【二】,並甄擢之。

  壬辰,廣州言知州、右太中大夫邵曄卒【三】。州城瀕海,每蕃舶至岸,嘗苦颶風,曄鑿內壕通舟,颶不能害。及被疾,吏民蕃賈集僧寺設會以禱之,其卒也,多隕泣者。

  甲午,詔交阯、占城、大食、闍婆、三佛齊、丹流眉、賓同朧、蒲端等國使入貢者,所在遣使臣伴送赴京,郵傳供億,務從豐備。

  乙未,上覽司天監知曆數官表求改秩。因謂宰相曰:「曆象,陰陽家流之大者也,以推步天道、平秩人時為功;究災祥吉凶者,雖有妙術,必待之而成,近年唯秋官正趙昭逸能專其業。始,王熙元等上儀天曆,獨昭逸請覆算,熙元等不從。後二歲,曆果差。昭逸言熒惑度數稍謬,推驗亦如其說。平居算策未嘗離手,熙元亦伏其精一,言後人鮮及。」(熙元,處訥子。昭逸,不詳何許人,熙元傳作昭益,今從實錄。趙昭益,見至道二年五月。)

  丙申,改命王欽若為天書同刻玉副使。欽若既罷樞密,名位亦當差降故也。

  庚子,詔益州舉人自今薦送定名外,別解三人。以其遠方,多學者,故優之。

  辛丑,交州李公蘊敗鶴柘蠻於芳林州,斬首數萬,獲其主軍楊長惠,遣使來貢方物,且告捷。

  壬寅,前三班奉職王襲先釐務饒州,以非法縶州民箠之,倒掛枋上,坐停官。及是敘赦恩,上惡其虐民,命補開封府散教練使。

  甲辰,以王嗣宗、曹利用並為檢校太保、充樞密副使。(不帶正官,蓋用趙普例。)

  詔瀘州淯井監駐泊并監井使臣,自今能撫綏蠻人,邊界無事,代還日,當議甄奨【四】。

  戊申,王旦至自兗州,且言:「河北轉運使李士衡張士遜、知兗州王臻、(汝陰人。)知長垣縣范識、(未見。)京東轉運使俞獻卿、知澶州張禹珪、同監修景靈宮盧守明、京東同都提舉巡檢使李懷信,(守明、懷信,未見。)騳事幹集,望賜詔襃諭。萊州通判徐懷式,知齊州孫夢協、通判閻惟吉,采於輿論,頗無治聲,望令轉運、提點刑獄司察之。」詔可。或謂旦曰:「公為元宰,將命出使,而所舉官吏,僅得襃詔,不遂超擢,無乃太輕乎?」旦曰:「既稱薦之,又請亟用,則上恩皆出於己矣,此人臣之大嫌也。」入內押班周懷政實與旦同行,或請間,必俟從者皆集,整衣冠見之,白事已則退,未嘗私焉。議者以為得體。

  辛亥,詔江南、廣南偽命日民田並以見佃人為主,訟者官勿受理,克復後即論如法。

  詔吏部尚書王欽若、戶部尚書陳堯叟月俸並支實錢,仍增給三十千。

  八月甲寅朔,置景靈宮使,以中書侍郎、兼刑部尚書、平章事向敏中為之。

  乙卯,詔江南、兩浙今歲災傷民戶夏租及承前倚閣、賑貸、逋欠者【五】,並除之。

  丙辰,徙涇原路鈐轄張繼能為鄜延路鈐轄。先是,內屬戶殺漢口者,止罰孳畜,繼能則麗於常法,由是戎人畏而不敢犯。趙德明雖受朝命,而蕃部不絕寇境,繼能日課卒截竹為簽,署字其上,且言以備將士記殺賊功狀。賊聞之,益懼焉。

  永寧寨監押楊光習除名,配隸鄧州。坐擅領兵出寨與頗忠族鬥,又誣軍中謀殺司馬張從吉故也。(秦州有永寧寨,府州有永寧堡,此當屬秦州。)

  戊午,刑部郎中、直史館張復責授工部郎中,左司諫、直史館崔遵度責授左正言,職如故,並罷修起居注,坐記注以恭謝天地壇「昊天上帝」為「天皇大帝」及妄增聖祖配位故也【六】。

  庚申,有司備仗衛、道門威儀、教坊樂,自萬歲殿道場奉天書赴朝元殿後幄刻玉,上親酌獻。自是刻玉使日詣焚香,副使番往視鐫刻,其篇號、題記、年月皆上親書。

  辛酉,詔三班使臣自今父母亡,勿住俸錢。

  甲子,以參知政事丁謂為修景靈宮使,權三司使林特副之。崇儀使藍繼宗為都監。

  乙丑,詔自今內臣掌局務滿三年者,有司考殿最以聞。時上封者言,兩省使臣差使俸給多不均,故條約之。

  給河東巡邊將士韋裘、氊襪。

  丙寅,梓州路轉運使寇瑊言:「本使公署在梓、遂,去戎、瀘地遠,緩急邊警難以照應。請徙於資州。」從之。

  改秦州大落門梟篦寨名曰威遠。

  秘書監、分司西京楊億以疾愈求入朝。上謂王旦曰:「億性峭直,無所附會,文學固無及者,然或言其好竊議朝政,何也?」旦曰:「此蓋與億不足,誣謗之耳。億受國深恩,非土木類,諧謔過當,則恐有之,訕讟之事,保其必無也。」戊辰,命億知汝州。既而監察御史姜遵奏億頃以母疾,擅去闕廷,所宜屏跡衡茅,盡心甘旨,忽求領郡,深屬要君,請罷之。上曰:「億前告歸,本無終焉侍養之請,今以疾愈求入朝,故特與郡,遵未諭此意耳。」乃詔中書召遵諭之。遵,長山人也。(按實錄及寶訓並稱億求入朝,獨姜遵言億忽求領郡,不知何也?豈遵聽聞不審,或實錄與寶訓皆誤,當考。)

  己巳,交州李公蘊又遣使來貢,學士院草賜公蘊詔有「善撫黎氓」之語。上曰:「公蘊始不利於黎氏【七】,蠻夷不曉,或疑朝廷諷己,可令改易賜之。」

  壬申,詔自今勘鞫官宜盡理推究本犯,不得以元奏事狀抑令招伏,致有枉曲。

  詔京城鬥競願送開封府者並聽,本廂巡檢不得斷決。外州巡檢亦準此各送所屬。

  甲戌,河決澶州大吴埽,詔徙民即高阜,官給舟渡。遣使修塞,役徒數千,築新隄亙二百四十步,水乃順道。

  始命軍主都虞候一人檢點新城外諸營教閱。

  知河南府馮拯歲滿求代,中書欲徙相州張秉代之。上曰:「秉前在河南,物望頗輕,不可。」王旦曰:「郎中以上少人,三司副使近例優轉官出領大藩。今各官卑,恐進擢未至,然西京先有侍御史居守者。」乃以鹽鐵副使、兵部員外郎趙湘為刑部郎中、直昭文館,往代拯。

  丙子,詔:「自今差發解知舉等授敕訖,即令閤門祗候一人引送鏁宿,無得與僚友交言,違者閤門彈奏。如所乘馬未至,即以廄馬給之。」先是,翰林學士王曾、知制誥錢惟演受敕於武成王廟試經明行修、服勤詞學人,與翰林學士李維偶語長春殿閣,又至審刑院伺候所乘馬,遲留久之。維、曾同在翰林,曾妻,維姪也,時曾妻將產子,故曾屬維以家事。東上閤門副使魏昭亮,意曾受維請託,密以聞,押伴閤門祗候曹儀亦具奏。即令曾、惟演分析,詞與維同,特釋曾等,因有是詔。(儀,璨子也。)

  丁丑,以御製朝謁太清宮頌、明道宮碑、聖祖殿等銘示近臣。

  命內侍都知閻承翰奉安太祖、太宗聖像於南京鴻慶宮。

  遣使視棣州河隄水勢,還言築隄累年,僅免決壞,而湍流暴溢,壖地益削,城南河勢高及三二丈,知州、殿中侍御史孫沖守護過嚴,民輸送踐隄者亦笞之。乃詔擇官代沖。

  閤門言:「崇政殿引對三班使臣,有祈恩唐突者,宣徽院承例劾其罪,而諸司未著條約。自今諸司引對唐突者,請令所屬官司舉奏,不舉奏聽閤門、軍頭司糾之。」詔可。

  戊寅,真遊殿成,召近臣焚香,遂宴從官,賜物有差。(實錄稱是日上梁,今從本紀。)

  庚辰,宗正寺言:「太廟齋郎、室長,自今請令預五大饗行事無遺闕者,減一選;全不赴者,殿一選,仍遇恩不得放選注官。」從之。

  辛巳,詔嶺南屯戍軍士代還日,人給裝錢五百。

  以益、彭州所簡本城軍士,升為禁軍,戍戎州,名曰寧遠,俸料如忠勇等。(按寇瑊傳云:賊平,瑊籍軍之勇悍千人,分五部,以隸禁軍,為寧遠指揮,使守淯井監。與實錄不同。當考。)

  是月,詔國子監學生、應子弟在監習業者,除實是開封府外,每人召京朝官一人為保識,然後收試,其保官須具印狀赴監。

  詔店宅務每年納課利十四萬一百九十七貫送內藏庫,其錢陌不整,自今令兌鹽院錢十四萬二百貫充。

  九月甲申朔,詔自今制置發運使不限官品,其著位並在提點刑獄官之上。

  乙酉,詔選寄班使臣四員為京城四面巡檢,給禁軍器甲,增其月俸。

  丙戌,梓州路轉運使寇瑊,請令峽路鈐轄司發弓弩手禁軍五十人,屯瀘州淯井監,從之。

  是夕,含譽星再見。

  己丑,增河南府公用錢五十萬。

  句當三班院李維等言:「本院使臣,請自今非句當急速公事,限七日朝參,即赴院差使。其非時闕人,即據新城門所申姓名定差【八】。違者送宣徽院劾罪。」從之。

  辛卯,內出御札與天下臣庶,尊上玉皇大帝聖號曰太上開天執符御曆含真體道玉皇大天帝,以來年正月一日躬申薦告,仍定儀式頒下。先是,上於滋福殿設玉皇像,奉新撰聖號置匣中,再拜授中書門下,輦至朝元殿後幄。於是又奉御札,於崇德殿庭設香案,再拜授樞密使奉赴文德殿宣訖,左右正言捧香,禮部侍郎奉以出,安於朝元殿。

  癸巳,忻州民詣登聞檢院釘手訴田,有司以妄自傷殘,當先決杖。上聞之,謂宰相曰:「朕憶有蘄州女子詣闕為父訴田,遂致被杖,其實千里而來,不為田而為父也。此事或有枉撓,則傷和氣矣。」即詔送本州。

  甲午,石隰州緣邊都巡檢、峽州防禦使高文岯卒,詔遣中使護喪歸晉州,錄其子孫。文岯自踐廷來歸,人許其忠而知變。久在石州,得軍民心。又蕃眾先隨至者數千戶,上慮其失所,即以文岯長子繼昇為崇儀副使,領父任焉。

  乙未,權知開封府王曙洎判官、推官等,坐斷獄誤,罰金。初,法寺準詔,長吏為部民所訟,罰訖代之。上以京府事繁,與外郡異,止命增罰金十斤,而復其任。

  丁酉,三司借內藏銀八千兩。

  戊戌,羣臣以上玉皇聖號,詣闕拜表稱賀。詔諭諸州官吏,將行薦告之禮,務遵嚴肅,稍有違懈,委轉運使察按之。令中外所上表疏不得連用「執符」「御曆」之類二字。

  廣南西路轉運使高惠連,言交州賊船泊如洪寨江口,已戒邕、賓州巡檢使臣防護邊境。詔止於界上設備,無或生事。

  上御景福殿,試亳州、南京路服勤辭學經明行修舉人,得進士張觀等二十一人,諸科二十一人,賜及第,除官如東封西祀例。觀,絳人也。(絳州非宋、亳路,當考。張觀得官,當是國子監及開封府薦送,實錄偶不詳耳。當云「試亳州、南京路及開封府、國子監所薦送。」)上謂宰相曰:「近歲舉人,文藝頗精,孤貧得路。然為主司者亦大不易,徇請求則害公,絕薦託則獲謗。」王旦曰:「今郡縣至廣,人數亦繁,必須臨軒親試。至於南省解發,非朝廷特為主張,則雖責成主司,亦難以集事也。」

  辛丑,幸五岳觀,宴從官,賜兵匠緡帛有差。翌日,上梁。又命宗室、輔臣往觀,復賜宴。許百司休務,士庶行樂。賜觀名曰會靈。

  虢州防禦使、邠寧環慶路副都部署荊嗣卒,錄其子。嗣起行間,積勞居方面,凡百五十戰,有功未嘗自伐。臨終戒其子曰:「吾聞累代為將,其後不興,汝輩當益修謹也。」

  癸卯,以奉上玉皇聖號,分命輔臣告玉清昭應宮、郊廟、社稷。

  甲辰,令瀘州淯井監戍兵,自今分番而往,以其地多瘴疫故也。

  禁軍士私蓄手刀、器械,其戍邊者不禁。

  乙巳,以殿中侍御史周實為契丹國主生辰使,西京作坊副使段守倫副之。屯田員外郎趙世長為正旦使,內殿崇班、閤門祗候張舜臣副之。(舜臣,訓子。守倫,未見。)

  度支副使、刑部員外郎、直史館孫冕,坐前接伴契丹使被酒不謹,丙午,責知壽州。

  初,開封府解服勤辭學進士二十五人,為下第者劉溉所訟,其十三人以寓貫,皆奔竄潛匿,有司追捕。王旦奏曰:「陛下比降恩詔,搜羅才俊,今乃變為囚繫,恐傷風教。且科舉之設,本待賢德,此輩操行如此,望特出宸斷,以懲薄俗。」上曰:「此蓋當時官司不曾曉諭,致此過誤,其寓貫者當並釋罪,溉付外州羈管。」既而御史高弁上言:「溉訟事得實,被責太過。」上以問旦,旦曰:「溉訟本非公心,據欵乃俟其得解則訟【九】,此搢紳之蟊賊。朝廷黜其無行,諫官所宜樂聞,弁妄形奏對【一○】。由是觀之,向非聖斷明哲,辨舉子誤犯,則須連坐府縣。御史抨彈,甚無取也。」上然之。弁,雷澤人,尋以諫修玉清昭應宮,降知廣濟軍。(弁降廣濟,據本傳附見,當考。)

  丁未,詔自今舉人如本貫顯無戶籍及離鄉已久者,許召官保明,於開封府投牒取解。

  己酉,給瀘州公用錢歲五十萬。

  庚戌,詔奨知麟州、禮賓副使李直己,轉運使言其幹事故也。(直己,未見。)

  壬子,以將作監丞李惟簡為太子中允致仕,別賜錢三十萬。惟簡,穆子也,多才藝,性沖澹,不樂仕進,屏居二十餘年,上特召對而命之。初召惟簡,使者不知其所止,上令至中書問王旦,然後人知惟簡乃旦所薦也。旦務匿名跡,遠權勢,它所薦士尤多,類不以告人。其後史官修真宗實錄,得內出奏章,乃知朝廷士多旦所薦者云。(歐陽修旦墓誌,以惟簡為行簡,誤也。行簡,馮翊人,自有傳。)

  上嘗觀書龍圖閣,得王禹偁章奏,嗟美切直,因訪其後。宰相言其子嘉言舉進士及第,為江都尉,頗勤詞學,而家貧母老。是日,亦召對,特授大理評事。

  冬十月丙辰,三司言外任官不得挈家者,請許分添支錢給其家,從之。

  丁巳,詔揚州長吏正、至、朔、望朝拜建隆寺太祖神御殿。

  先是,登州言高麗遣使入貢,未敢迎迓,以須朝旨。上謂宰相曰:「此事如何?」王旦曰:「高麗久來進奉,因契丹阻絕,今須許其赴闕,契丹必不敢言。且使離高麗,契丹必已知之,若有所問,即當以誠對也。」王欽若曰:「此使到闕,正與契丹使同時。」旦曰:「四裔入貢以尊中國,蓋常事爾,彼自有隙,朝廷奚所愛憎。」上曰:「卿言深得大體。」即遣使館接焉。

  戊午,詔高麗使所至縣市物,委長吏管句,勿令虧損遠人,仍蠲其算。

  己未,淮南飢,上命轉運、發運使賑恤之。

  殿中丞童靜專削籍,長流郴州,不得敍用。靜專知容州,坐贓,法當徒。又其叔居明,先沒王事,賜一子出身。居明子幼,靜專冒廕得官。及是事發,故重責之。仍令福州訪居明之子以聞,而居明子穎,明年亦登進士第。

  上以慶州所管熟戶蕃部尤眾,其間亦有納質夏州者,恐浸久成邊患,辛酉,置慶州緣邊都巡檢使於華池縣,使統治之,歲給緡錢五十萬備宴犒,從部署王守斌之請也。

  癸亥,召左正言、直史館劉筠,右司諫、直史館陳知微並試於中書。上覽筠所試,特稱善,遂遷右司諫,而以知微為比部員外郎,並知制誥,仍令筠在知微上。

  甲子,以玉清昭應宮成,詔賜酺,在京五日,兩京三日,諸州一日。宮宇總二千六百一十區。初料功須十五年,修宮使丁謂令以夜繼日,每繪一壁給二燭【一一】,遂七年而成。

  詔自今軍士亡命及三年已上,雖自首,悉具所犯赴闕論決之,從知亳州李迪之請也。

  丙寅,宴宗室、輔臣於崇政殿,賜襲衣、金帶、器幣,以奉祀禮成故也。因射於太清樓下,上作詩賜之。初,詔用乙丑宴,以向敏中私忌,故就是日。

  御史臺鞫殺人賊,獄具,知雜王隨請臠割之。上曰:「五刑自有常制,何必為此。」王旦曰:「隨司風憲,抨彈自有故事,此非其所宜言。況此賊本情可見,一死亦已極矣。」

  戊辰,上御便殿,引對軍校,第遷之,凡三日而畢。

  先是,遣內侍於萊州采玉石,造景靈宮聖像。於是,詔采玉石處,除兩稅外,免其徭役。

  辛未,命知制誥盛度為兗州會真宮醮告使,入內押班周懷政為都監。上以真靈不測,慮祠祭有所不及,乃作文令度等特詣宮南擇地建壇場醮告,知兗州王臻讀之,科法甚盛,遂即其處刻石焉。

  詔自今天慶、天貺、先天、降聖節【一二】,有司勿進刑殺文字。

  知延州、吏部員外郎李及言:「鄜延路邊防之地,所管弓箭手校長承前不給甲胄,望許量置,以備防守。又鄜延界與北界相接,望禁止採伐。」並從之。

  乙亥,詔:「諸州解送舉人,內黜落多處,宜令本州選官覆試,取藝業優長者送禮部,以二月一日為限。進士、諸科其曾經殿試,并河北、陝西諸科曾經終場,及他州兩經終場下第者,悉免取解。」

  己卯,京東轉運使李湘言,自今新授京官,合入遠地,未有闕,而權涖近州攝務者,望許敍為勞考,從之。(李湘未見。)

  河北提點刑獄司言博州獄空百三十九日。宰相言天下奏獄空者無虛月,唯此奏日數稍多,上特令降詔奨之。

  十一月癸未朔,加號翊聖將軍曰翊聖保德真君。

  以樞密副承旨、右衛大將軍張質為都承旨。質在樞要幾五十年,練習事程,精敏端慤,未嘗有過。舊本院吏罕有遷至都承旨者,上素知質廉謹,故以授之。嘗召問五代以降洎國初軍籍更易之制,且命條其利害。質纂為三篇,目曰兵要以進,上覽而稱善。

  甲申,命太僕少卿裴莊權西京留司御史臺,代陳象輿也。以象輿為衛尉卿,分司西京。時刑部郎中趙湘知河南府,象輿自以位居湘右,每行香拜表,輒倨傲不為禮,使左右掖之而進。上封者言之,故有是命。因詔西京自今行香拜表,並以知府為班首。(陳象輿傳云:馮拯代趙湘,奏象輿謬狀,乃責。按湘以是年八月甲戌知河南,實代拯也。拯既入,是年十一月丁未始為中丞,象輿責以甲申,在丁未前二十四日。拯既非代湘者,亦恐非言象輿者。今但從實錄。)

  濱州言河溢於安定鎮。

  乙酉,羣臣詣崇德殿賀玉清昭應宮成。賜宮使以下鞍勒馬、器幣。德音減諸路繫囚流以下一等,死罪可閔者奏裁。采伐木石州縣,差賜民租。

  丙戌,謁玉清昭應宮。紫雲如蓋,覆太初殿,三鶴集殿檻。宴近臣於集禧殿。

  戊子,四方館使、高州刺史、涇原都鈐轄、兼知渭州曹瑋加引進使,留再任。時秦州蕃部寇邊,命瑋經略,瑋上表乞還州事,專督軍旅。上不欲遽更守臣,故有是命,仍密詔敦諭之。

  己丑,加玉清昭應宮使王旦司空,修宮使丁謂工部尚書,副使林特工部侍郎為三司使,都監藍繼宗洛苑使領高州團練使。

  置玉清昭應宮副使,以丁謂為之。

  辛卯,翰林學士晁迥上玉清昭應宮頌,其子秘書省正字宗操繼上景靈宮慶成歌。上曰:「迥高年,勤於著述而善訓子弟,亦搢紳佳事也。」

  以監修宮步軍都軍頭邢興為馬步軍副都軍頭【一三】、領賀州刺史。自餘軍校工匠,第遷者九百一十三人。

  知秦州張佶言,偵知宗哥族立遵、和尚、唃廝囉召諸部首領,謀犯寨城,請益戍兵。詔佶審驗,如蕃中自相讎劫,則潛設備禦撫諭遣之,或侵軼疆界,則從便掩襲,無得深入。

  壬辰,御乾元門觀酺,自是凡五日。

  戶部尚書陳堯叟上汾陰奉祀記三卷。有詔襃答。

  乙未,鄜延路鈐轄張繼能,言趙德明進奉人挾帶私物,規免市征,望行條約。上曰:「戎人遠來,獲利無幾,第如舊制可也。」

  戊戌,以辰州溪洞都指揮使魏進武補三班借職、監房州稅,仍給裝錢赴任。進武自言房州接歸、峽山路,頗近蠻界,乞移他所,遂改淮南。

  置戎瀘資榮州、富順監都巡檢使一員。時內殿承制、閤門祗候馬守遵言戎、瀘夷漢篮居,本路鈐轄在遂州,緩急不能捍禦,故特置此職。

  己亥,西凉府六谷蕃部來貢。

  辛丑,詔廣南東路轉運使李欣、西路轉運使高惠連對換所任。先是,樞密使寇準因對言:「臣嘗稱高惠連有吏幹,可以任使,近聞其嚴酷無廉譽。」上以西路近蠻徼,故徙之。因言:「惠連昔上封事,且言朝廷不可用善人,善人多敗事,因述天有五行為據。朕觀之,知其涉道淺也。」王旦曰:「夫天有五行,無不善之理。又所言善人,若選懦之類,誠無所用矣。如吉履善行,固人之常道,安可闕也!傳曰『善人,國之紀也』,語曰『善人為邦百年,可以勝殘去殺』,易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是也。」欣,莆田人,初為階州軍事推官,時自知州以下皆坐買馬得罪,而欣獨免,由是以清謹知名。

  癸卯,詔玉清昭應宮每歲正月朔望,許士庶焚香。

  丁未,刑部尚書馮拯兼御史中丞,賜襲衣、金帶、鞍轡馬,仍賜繡韉。以拯歷中書、樞密院,故特有是賜,非常例也。

  戊申,契丹遣使左林牙、工部尚書蕭延寧,副使衛尉卿張翊,來賀承天節。

  己酉,置玉清昭應宮判官、都監,以左正言、直集賢院夏竦為判官,內殿承制、入內押班周懷政為都監【一四】。王旦之為景靈宮朝修使也,竦實掌其牋奏,竦嘗臥病,旦親為調藥飲之,數稱其才,因使教慶國公書,(竦傳云教書資善堂。按資善堂明年乃置,今年未也,故但云教慶國公書。)又同修起居注,及是為判官,皆旦所薦也。

  初,丁謂欲大治城西癔場,釃金水,作后土祠,以擬汾陰脽上。林特欲跨元武門(「元武」字當考。)為複道,以屬玉清昭應宮。李溥欲致海上巨石於會靈池中,為三神山,起閣道,幾遇神仙之屬。羣臣亦爭言符瑞。竦獨抗疏,皆以為不可,其事遂罷。及為判官,居月餘,乃奏寶符閣奉神果實,旦起視之無有,渣滓狼藉左右,殆神食之。(抗疏排丁謂等,附傳有之,正傳不載。寶符閣所奏,正傳有之,附傳不載。蓋為正傳者,以竦不正,必不能諫前事,故削去,但載寶符所奏,可見竦邪佞故也。然竦抗疏必不誣,附傳載其事于竦為知制誥以後,恐失其序,此必未為判官以前事也。竦未為判官,故數有正論,王旦因喜之。及為判官,即附會神怪,僥倖速進,寶符所奏是也。既有寶符之奏,則必不排丁謂等矣。今悉書之,姦人情狀,或可由此見爾。)

  知秦州張佶言蕃部俶擾,已出兵格鬥,望量益士卒。王旦曰:「今四方寧輯,契丹守盟甚堅,西戎入貢不絕,藩翰之臣,宜務鎮靜。」上曰:「邊臣利於用兵,殊不知無戰為上。頃歲河北請增邊兵,王欽若等亦惑其言,惟朕斷以不疑,終亦無患。」因言:「昔嘗謂邢昺,朕中夕靖思,四方至大,張官置吏,委之千萬里外,豈能盡知善惡,一有敗事,則為患非小。自古帝王宵衣旰食,正為此爾。萬務幾微,更賴卿等悉心也。」

  庚戌,入內殿頭白崇慶,言監修淮瀆廟既成,民有禱祠者,多上廟內烹宰喧瀆,請禁之,仍徙桐柏縣令廨宇廟之東偏。詔可。

  令在京倉草場,如宣旨并三司使取索都管見在數目,即得實封供報;自餘官員及提點使臣取索,不得供報,如違當行極斷。

  十二月癸丑朔,日當食不虧,羣臣表賀。

  乙卯,詔三班使臣當入遠地差使求邊郡者,令本院閱試武藝,擇任職者授之。

  詔:「自今諸州部送罪人赴闕及往他州者,並所在為券給以糧,仍令依程而行,不得非理縶扑,倍道進發。病者,牒所至州縣遣醫療治;死者,檢視無他故,即以公驗付部送吏,違者所在官司劾罪以聞。」先是,淄州部送繫囚赴闕,道多死者,上憫之,特命條約。

  丙辰,令王欽若、陳堯叟、馮拯、趙安仁洎林特等各舉京朝、幕職、州縣官詳練刑典、曉時務,任邊寄者二人。

  丁巳,詔增給王嗣宗、曹利用飱錢月五萬。

  戊午,詔川峽廣南福建轉運使、提點刑獄官察部內僚吏,有貪墨不法、慘刻用刑者以聞,以道路遼敻,民無所訴故也。

  先是,交州[犭夭]獠張婆看避罪來奔,知欽州穆重穎召之,至中路復拒焉,都巡檢臧嗣令如洪寨犒以牛酒。交州偵知其事,因捕[犭夭]獠,遂寇如洪寨,掠人畜甚眾。轉運司移牒交州追索之,并以聞。詔督李公蘊護送,仍戒疆吏自今無得誘召蠻獠,以致生事。

  己未,作元符觀。初,每歲天慶節,就左承天祥符門設帟幕,啟道場。上以車騎往來喧雜,乃命葺皇城司廨舍新堂為是觀。堂即劉承珪所創,景德末司命臨降處也。

  辛酉,加楚王元佐尚書令,相王元偓太尉,榮王元儼兼中書令,自餘宗室並第遷一資。

  忠武節度使、駙馬都尉魏咸信同平章事。咸信時已耆年,嘗因誕聖節為幼子昭侃求官,且援石保吉、吴元扆遺奏例,以冀加等。其昏眊如此。又表求任用,上出示中書向敏中曰:「咸信聯榮戚里,位居節制,何乃復懷希望!」上猶優詔答諭。於是,以建南京奨太祖舊臣,遂為使相,逾年,出判天雄軍。

  壬戌,修兗州景靈宮太極觀。都監周懷政言兗州民有以兵器獻東岳廟者,請令焚之,不可焚,則輸本州甲仗庫,從之。

  丁卯,權知高麗國事王詢遣奏告使尹證古及女真將軍太千機已下凡七十八人,以方物來貢。詢表言:「契丹阻其道路,故久不得通。請降皇帝尊號、正朔。」詔從其請。詢又言【一五】:「太千機自稱父兄曾入覲,其兄留弗歸,茲行遂往尋訪。」又河北居民竇文顯等十七人,先為契丹所掠,投奔高麗,詢亦遣還,令歸本貫。上深嘉其意,待證古甚厚。

  戊辰,曹瑋言築隴山外籠竿城畢。詔奨之。及浚壕訖役,又賜器幣、緡錢。(浚壕明年三月訖。)

  庚午,命王旦為奏告大禮使,向敏中為儀仗使,寇準為鹵簿使,丁謂為禮儀使,王嗣宗為橋道頓遞使。故事,禮儀使為四使之首,贊道行事,敏中衰疾,故讓謂以便於陟降也。

  甲戌,張佶上大洛門新寨圖。先是,佶欲近渭置采木場,蕃族聞之,即徙帳去。佶不能卹以恩意,戎人輒悔,因叛卒鄉導,遂行抄劫。佶深入掩擊,悉敗走。至是求和,佶不許。時宗哥立遵、唃廝囉、溫逋奇等帳族甚盛,勝兵六七萬,與趙德明抗敵,希望朝廷爵命俸給。佶奏請拒絕。曹瑋獨言宜厚唃廝囉以扼德明,又請如廝鐸督例授立遵節度使。乃詔輔臣共議,量加官秩,勿踰常制。(采木場與六月己巳所書或相關,當考。據會要則曹瑋請如廝鐸督例授立遵節度使,而實錄乃云其蕃部郢成藺逋叱亦望置節度使如廝鐸督例,蓋立遵一名郢成藺逋叱也。今且從會要。然立遵蓋輔廝囉者,廝囉猶未加爵命,而遽請立遵為節度使,不知何也?當考。實錄于此月壬寅始載瑋此奏。又云唃廝囉請以馬直改賜金箔什物等。今移入張佶事後并書,且削去改賜馬直及日。)

  乙亥,樞密院言:「諸州本城馬步軍都指揮使已下俸給,等差不一。請自今令三司以三京為一等,節鎮為一等,防、團、刺史州為一等。」從之。

  丙子,以衣庫使楊崇勳、崇儀使夏守贇並為西上閤門使。先是,守贇晨朝,上使內侍皇甫繼明問:「欲管軍乎?為橫行使乎?」守贇對曰:「臣竊位,得日近冕旒足矣。」與崇勳俱授此職。

  增慶州柔遠寨、鳳州柳泉等鎮、環州合道鎮監押各一員,從陝西轉運使之請也。

  丁丑,契丹使臨海節度使耶律少寧、副使永州防禦使耿寧來賀明年正旦。

  併左藏庫生色、雜色匹帛二庫【一六】為生熟匹段庫。(淳化三年末可考。)

  是歲,天下戶九百五萬五千七百二十九,口二千一百九十九萬六千九百六十五【一七】。

  注 釋

  【一】禮料不用葷血「料」原作「科」,據文義改。

  【二】並外弟子壻親校「親校」原作「親族」,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四八○吴越錢氏世家改。

  【三】廣州言知州右太中大夫邵曄卒「右太中大夫」,宋本、宋撮要本及東都事略卷二二循吏傳、宋史卷四二六循吏傳均作「右諫議大夫」。

  【四】當議甄奨「當議」二字原倒,據閣本乙正。

  【五】詔江南兩浙今歲災傷民戶夏租及承前倚閣賑貸逋欠者「夏」原作「下」,據宋會要食貨七○之一六一改。又「江南」,宋會要食貨七○之一六一作「江淮」。

  【六】坐記注以恭謝天地壇昊天上帝為天皇大帝及妄增聖祖配位故也「注」字原脫,據閣本及宋會要職官六四之二二補。

  【七】公蘊始不利於黎氏「黎氏」原作「黎民」。按宋史卷四八八交趾傳,黎桓死,其弟龍廷自立,為李公蘊所逐。本編所紀真宗語,當指此而言。「黎民」顯為「黎氏」之誤,今改。

  【八】即據新城門所申姓名定差宋會要選舉二五之三作「即憑入門榜子定名差遣」。

  【九】據敍乃俟其得解則訟宋會要選舉一四之二五作「蓋得解則止,落解則訟。」原刊「得解」下當有脫文。

  【一○】弁妄形奏對「奏對」二字原倒,據治蹟統類卷二八祖宗科舉取人乙正。

  【一一】每繪一壁給二燭「二燭」原作「一燭」,據宋本、宋撮要本及編年綱目卷八、長編紀事本末卷一八建玉清昭應宮改。

  【一二】詔自今天慶天貺先天降聖節「先天」原作「光天」,據本書卷七九大中祥符五年十月壬申編、宋會要禮五七之二九改。

  【一三】以監修宮步軍都軍頭邢興為馬步軍副都軍頭「馬」字下「步」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八建玉清昭應宮補。

  【一四】內殿承制入內押班周懷政為都監「內殿承制」原作「內殿承旨」,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一五】詢又言「詢」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一六】併左藏庫生色雜色匹帛二庫「左藏庫」原作「左藏軍」,「匹帛」原作「匹布」,據同上書改。

  【一七】口二千一百九十九萬六千九百六十五「九十九萬」,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八真宗紀均作「九十七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