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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版《明史》·李攀龙传 原文

李攀龙,字于鳞,自号沧溟,历城人。九岁死了父亲,家贫,奋力自学。长大为生员,与友人许邦才、殷士儋学诗歌。其后,更不喜欢训诂学,勤读古书,同乡人认为他是个狂生。嘉靖二十三年(1544)进士,授刑部主事。后历任刑部员外郎、郎中、顺德知府。上级官员都举荐他,提升为陕西提学副使。同乡殷学为巡抚,令他写文章,攀龙生气说:“文章是下令就能写出来的吗?”拒不应命。关中地震,攀龙患心脏病,又思念母亲,请假回家去了。按旧例,外官因病归家者,不再起用。吏部重其才能,援何景明之例,特准予告假。从此准予告假的,可再起用。

  攀龙归家后,建造“白雪楼”,名声日高,宾客临门,一概不见,就是大官来也不例外,因此有人说他傲慢。但攀龙与故友殷士儋、许邦才二人仍往来不断。攀龙归家将近十年,于隆庆元年(1567)被荐举起任浙江副使,后改参政,又升为河南按察使。不久,因母丧回家,哀痛过度,心脏病突发而死。

  攀龙开始在刑部为官,与濮州李先芳、临清谢榛、孝丰吴维岳等创立诗社。王世贞初为官,先芳便介绍他入社,从此便与攀龙结交。第二年,先芳出京为外官。又二年,宗臣、梁有誉也加入诗社,成为“五子”。不久,徐中行、吴国伦也加入,是为“七子”。这些人年少,才高气锐,互相标榜,认为当世除他们之外别无诗人,七才子名扬于天下。他们之间并不团结,先排斥先芳、维岳,后又排斥谢榛,攀龙成了首领。攀龙认为,文章自西汉以后,诗自唐天宝以后,都无可观,而本朝只有李梦阳一人。其他人都同声附和,凡是不同意他们看法的人,都诋毁为“宋学”,即宋元明时期的理学。攀龙才思敏捷,名气最高,内心只佩服王世贞,天下人也将王、李并称;又与李梦阳、何景明并称何、李、王、李。攀龙的诗以声调取胜,所做乐府只不过是把古乐府改几个字作为己作而已;其文则诘屈聱牙,以致人们不能把文章读完。吹捧攀龙的人,把他捧为一代宗师,其文也有许多受到当世人挑剔指责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