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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版《明史》·翟溥福传 原文

翟溥福,字本德,东莞人。永乐二年(1404)进士,授任青阳知县。九华山有虎为患,溥福令山神消除了虎患。以后,调任新淦知县、刑部主事,晋升为员外郎,为刑部尚书魏源所器重。正统元年(1436)七月,朝廷诏令举荐廷臣为州郡太守,溥福由于魏源的荐举而升任南康知府。

  南康府歉收,百姓将富家所囤粮食散发饥民,又收取大水漂流而来的官府木材,前任知府将这些人当作盗贼治罪,判处死刑者百余人。溥福接任后,查清实情,将判死刑者只施以杖刑后一律释放。南康府位于鄱阳湖畔,来往船只遇大风大浪无处停泊,溥福督工筑石堤百余丈,船只往来甚为便利。庐山白鹿书院,年久毁坏,溥福号召群众修复,聘请老师教育本府子弟,每月初一、十五,他亲自去讲课。

  任职期满,赴刑部,以考核其政绩,溥福年老奏请准予辞职返乡。侍郎赵新曾巡抚江西,声称:“翟君为此郡第一位贤能守臣,不可让他离去。”溥福恳请辞官多时,才蒙允准。辞别南康之日,父老乡民争赠金帛,他都谢绝不受。民众牵船含泪送别,在湖堤边为他建生祠,又在白鹿书院之“三贤”祠内设立他的牌位,与三贤并列。所谓“三贤”,即唐朝的李渤,宋朝的周敦颐、朱熹。